星期一, 6月 04, 2007

人貓看板事件始末

最近碰上一樁怪事。一位朋友在下班回家的途中,行經捷運站出口,意外看到我和小步、小舞兩隻貓咪的合照,被製成彩色看板,大辣辣地懸掛在某連鎖書店的外牆。她還說,她是先注意到看板上的小步,才緊接著發現看板上頭的「人類」是敝人在下我。我一聽到自己竟在街上「拋頭露面」簡直氣急敗壞,於是連忙問清楚看板的所在位置,然後請老公立即驅車趕往拍照存証。

一到離北縣某捷運站出口幾步之遙處,我果然看到自己和貓咪在看板上頭,還好我的臉沒有被人畫上八字鬍,否則我一定會當場噴淚。我確認了這是某大集團旗下H雜誌的訂閱促銷廣告。H雜誌曾經採訪我三次,看板裡使用的主圖,是他們三月份來家裡採訪時所拍攝的照片。四月份此跨頁採訪稿刊出,我驚訝地發現雜誌封底裡的跨頁訂閱促銷廣告主圖,竟是跟採訪稿配圖採同樣角度與構圖拍下我和貓咪的另一張照片。

我立即告知熟識的編輯發生了這麼一件怪事,因為我覺得堂堂H雜誌在沒有知會當事人的情況下,就把別人當成廣告人物的做法相當不合常理。不過此事後來不了了之,我也當成對方只是一時不小心誤用。只是我萬萬沒料到,一個多月之後,這張圖竟讓我成為朋友取笑的話題。拍照存証後我上網查詢,了解到原來名女人何X玲也遇過這種事情。話說她接受M雜誌採訪時曾被拍下肖像,沒多久M雜誌竟拿她的肖像製作手錶廣告,有令讀者誤以為她是產品代言人之嫌,她為此一狀告上法院,求償五十萬元勝訴。

我援引此案例,寫了封義正辭嚴的信給我所認識的H雜誌最高層人士,即副總編輯C。那天是週一。C接到寫了一堆法律條文的信件似乎有點嚇著,馬上來電道歉,並表示將圖製作成看板的是行銷部,她會請行銷部主管來電向我解釋。不一會兒,行銷部主管L來電,L表示此看板不止懸掛於我前往拍照存証的書店外牆,在全省各地還有近二十個相同的看板。她表示隔日會將看板的所在位置列成清單寄給我,並要求書店儘快撤下看板。

L在電話中還表示,通常H雜誌採用室內設計師的肖像做為廣告主圖,設計師通常都會很開心,她不明白我為何生氣。她不說則已,一說我反倒更生氣,難不成我走在馬路上意外撞見自己的看板,還得像中了頭彩一樣樂陶陶的嗎?我又不是需要打知名度好招徠業績的設計師。可是我不想口出惡言,畢竟即便貴為行銷部總監,也是領人薪水的員工,大家都是混口飯吃,實在沒有必要糟蹋人家,於是我只是淡淡地回應說:「我是屋主,不是設計師。」

這一等就是三天過去,我並沒有收到L的來信與店家清單。週四傍晚,L終於來電表示已與眾書店談妥,北部的書店會在下週一前將看板撤下,其餘縣市的書店則會在下週三將看板撤下。L並提議會在下一期的雜誌頁面上刊登道歉啟示。我那時腦筋不太靈光,一時間不曉得該如何反應,只回應說那麼在出刊之前,道歉啟示的內容請先讓我過目,L表示接受。當晚我把L的回應告訴朋友,有位朋友說你應該明確要求道歉啟示的尺寸大小,否則只有姆指大豈不是被耍?另一位朋友則說,我有百分之百的理由向他們要求金錢賠償,不趁此時討回公道更待何時?

H雜誌隸屬的出版集團算是大鯨魚層級,聽到我這小蝦米抓到大鯨魚的把柄,一班朋友樂不可支,鼓勵我據理力爭,看能不能拿些銀兩來花花。我自己則覺得H雜誌在「裝肖維」,他們早在四月初就將同一張照片用於雜誌的跨頁廣告裡,也許看板也早在四月份就已「掛牌上市」,L承諾的看板撤除時間是五月底,因此我合理懷疑這看板很可能原本就準備在五月底撤除。想到自己的肖像被如此濫用,內心一把無名火立刻燒得暢旺,而且我才不要在道歉啟示上被披露姓名咧。可是我盤算自己不是林志玲,肖像秤起來能值幾個錢?和大集團鬥恐怕也是矌日費時,累死自己。就這樣,我因為舉棋不定而搞到失眠一整個晚上。

週五一早,我想出了一個可以消我心頭怒氣的解決之道。先前我在酪梨壽司的部落格上曾看到她大推伊甸基金會的遲緩兒捐款專案「紙飛機也想飛」,也看到許多部落客引用該文響應,於是便興起要求H雜誌提出合理賠償金額(他們就算找模特兒拍照也得花錢吧?),以我的名義捐款給遲緩兒專案,並將捐款收據郵寄給我「結案」的念頭。我心裡以為,既然我要求賠償的金額不是進到我的口袋,堂堂一個大型出版集團,總不會推拖這點小錢吧?

寄出提議信件後,當晚我就收到了L的來信。L的應對一直都很有禮貌,不過「雜誌採用室內設計師的肖像做為廣告主圖,設計師通常都會很開心」那句話,當時的確是有點惹毛我,因為癥結在於我是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迫拋頭露面,而非在我本人應允的情況下榮幸地登上看板,這是兩碼子事。可是令人意外的是,L表示自己正是遲緩兒的母親,也提到了自己平日照顧遲緩兒的辛苦之處。她很高興我能關注遲緩兒的議題(其實我只是碰巧看到酪梨壽司的文章),因此(儘管H雜誌似乎不想出這筆錢)她願意自六月份的薪水中捐出五千塊錢給遲緩兒專案,以懲罰自己在作業上的嚴重疏失。我回信謝謝L的善意,她則表示會在六月八日前將收據郵寄給我。因為一個奇妙的巧合,一件鳥事因此有了還算不賴的結局。

9 則留言:

anton 提到...

這個 H 的單字是第二個字吧??
那,前面應該還有一個P字?

披頭王 提到...

這樣算是好的結局吧?!

匿名 提到...

還好結局還算是平安.之前也有點掛念想說不知道這件事解決的怎麼樣了說.

倒是看到前一篇妳的回覆. 請款而廠商裝死. 只好報警..這件事現在是不是也都順利解決了呢?

加油 , 相信妳不會再跟這些怪怪的人有任何機會往來了. 真的是很累人的事啊..

phyllis 提到...

to anton大大:

英文名的前面的確還有個字,不過不是P啦:)

to 披頭王:

還沒拿到收據都不算結案,況且H雜誌竟要員工自掏腰包,實在不太稱頭耶!

to sallyjan:

請款的事情還沒解決,但最多等到週五,不然就只好再寄存証信了,沒品的人真的很多啊!

Unknown 提到...

我很氣這群"消告"耶!很多人作好是壞事都是看你的title,關係,
我昨天再音樂會議裡碰到不認識的台灣人,聊了很久以後我提到我唸完了大提琴博士,然後...他就馬上換一張很敬拜的臉,態度變謙虛的快....我不懂,博不博說出來話的重量有什不同??
以後你做生意前應該在你名片上放著某某律師負責或是某立法委員是我乾爸等等字樣才能嚇走壞人吧?!

phyllis 提到...

To cellocoffee:

是啊,很多台灣人看一個人時不是看他的品格、內容,而是看頭銜,好像上流社會的人放的屁都是香的。而當一個人沒有職場頭銜時,除非是家裡太有錢,否則大家也是貶而遠之。我的小舅是資工博士,後來跑去美國開洗衣店,因為這個進帳快還可以收現金,幾年下來就賺進相當多錢,後來他還把店面高價賣掉。好笑的是,他在開洗衣店時,名片上印的頭銜仍是XXX PHD,意思是博士洗的衣服會比較乾淨嗎?真的不懂。

To dear all:

結果是,今天都週六了,我並沒有收到來自H雜誌L總監的收據。裝肖維嗎?

匿名 提到...

我在6月份的漂亮家居還是有看到妳耶!
(256-257頁的訂閱廣告)

其實都在潛水 沒見過本人
所以本來認不出來那是phyllis
是先注意到沙發 再看到貓
確認壁紙也是妳po出來過的
才知道手拿書 摸著沙發上貓咪的是phyllis
XD

Vergil 提到...

噗哧... 菲力絲妳被呼龍了lol

真過分,接下來該怎麼辦?

phyllis 提到...

to aq:

不會吧?!太爛了!我要再寫信去幹譙...

我先去買一本來當証物,多謝報馬!

to vergil:

我昨天收到伊甸寄來的五千元收據了,對方確實有匯。不過如果六月還續用,我應該要求他們再匯五千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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